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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沒客訴過的我,第一次就在英國爆炸了。 

事情是這樣發生的。當我從Gatwick機場要回家的時候,我買了一張到New Cross Gate的火車票,賣票的小姐說指著第四月台,但我在看版上卻看不到這個車站。月台上的工作人員說了一個我聽不懂的字,好像是一個車站的名字,但在看版出現的文字一下子又過去了,我仔細看的過程中,又不知不覺等了半個小時,我想就直接搭到下一站London Bridge再補一段好了。搭上了車之後,車子啟動之後,我才想到,也許工作人員的意思是我可以在中間下車,說不定有可以到New Cross Gate的。然而,就還在想的時候,火車已經又關上門了,心裡覺得有點不安。到了London Bridge,我就直接到information center,說明我想要補票。結果,服務人員就說我拿了無效的票搭車,必需要罰20鎊。之所以說無效,是因為票上註明了'no via London',意思是,不能進zone 1。我並沒有注意到這個,但就字面上來說,我無法理解它的意思,因為無論是New Cross Gate或是London Bridge,都是在London,我以為是我不能穿過central London。但他們不能接受我的說法。

我明白,我是用了在台灣搭車的邏輯在這裡搭車,我多搭了一站,我補票。但這裡,你需要在開始旅程時,就持有效票。我覺得相當生氣的是,我並沒有逃票,而是去請問他們該怎麼處理,但卻得到跟逃票的人一樣的結果。更生氣的是,在我簽名之後,information center就立刻關門,他們就走人了。

那個晚上,我好生氣! 於是我開始寫了客訴信,就像是在寫試題疑義一樣,結果愈寫心情愈不好。幸好Dominique幫我改了一下,還用非常強硬的字句。她說,一定要這樣才行,不然,他們不一定會理你,如果沒有結果,再寄一次給他們。

二個星期後,我先收到了一封來自The Independent Penalty Fares Appeal Service的來信,說明他們的人員是依法行事,但了解我當時的狀況並無惡意逃票,所以扣除補票的部份 其他會以支票的方式退款給我。至於人員態度不佳的部份,一個星期後,也收到了站務單位寄來的說明,算是正式道歉。而前天,昨天收到了South Eastern寄來的支票,終於客訴成功了。沒想到,效率這麼高!!

後來想想,其實在整個過程當中,很多時刻都可以改變這個結果的。比如說,我當時就直接買票到London Bridge,或是再清楚地問工作人員一次,或是在中間就果決地下車,找下一班到New Cross Gate的overground,或是在進到London Bridge時,在月台上就使用Oyster Card進出,就完全不用花一個月的時間經歷這些。不過,話說回來,誰知道呢? 我是真的有想到這些,只是在一連串的選擇之下,造成了這個結果。也是,一種學習吧!!  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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